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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使用公司註冊處「註冊易」的電子服務。

「註冊易」提供全面電子提交文件服務,涵蓋《公司條例》(第622章)及《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下的84款指明表格及相關文件,以作登記。為利便在《公司條例》下註冊的公司交付文件,「註冊易」亦提供其他相關電子服務。

你亦可隨時透過「註冊易」,以電子形式交付由公司註冊處處長負責執行的多個條例下所須交付的文件,涵蓋範圍可參閱「可透過註冊易提交公司註冊處處長負責執行的其他條例的文件」。

請參閱「關於註冊易」詳細了解「註冊易」所提供的服務。

最新消息
2023年11月17日
由2023年12月27日起根據不同條例交付文件登記須符合的規定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下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屆時本處全新的「電子服務網站」提供的電子提交服務,將會取代本處的「註冊易」以及「香港政府一站通」現有的電子提交服務。

為配合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推出,公司註冊處處長(下稱「處長」)已行使不同條例所授予的權力,指明以電子形式或其他形式根據不同條例交付處長登記的文件須符合的規定。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 5 / 2023 號
 
2023年11月10日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及全新的「電子服務網站」


公司註冊處將於2023年12月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下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全面翻新的資訊系統」會取代現行資訊系統,支援本處主要業務運作,並透過新的單一網上綜合平台(即「電子服務網站」
),為客戶提供24小時運作且便捷的電子查冊及文件提交服務。

本處現時透過網上查冊中心、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註冊易」及「CR交表易」流動應用程式提供的電子服務,會維持至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辦公時間結束為止。現行資訊系統服務的確實終止時間將於稍後公布。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4/2023號
 
2023年10月30日
已更新的現有電子表格範本


所有現時的電子表格範本經已修訂以便更新用作系統認證的電子證書。電子表格的內容及格式並沒有變更。新的電子表格範本已於2023年10月29日發出。凡使用在10月29日上午7時(香港時間)前從「註冊易」下載的舊範本所提交的電子表格,於2023年12月10日起將不會被接納。
 
2023年10月27日
在公司註冊處處長規管下的實體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


公司註冊處分兩個階段在公司註冊處處長規管下的實體實施「唯一業務識別碼」,由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編配的商業登記號碼(即商業登記證號碼的首八位數字)會作為公司及實體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一階段已於2021年11月1日起在有限合夥基金實施。第二階段將於2023年12月27日實施,以涵蓋有限公司和其他類型的實體。

就有關公司和實體而言,自 2023年 12月 27日起生效的「唯一業務識別碼」第二階段的主要特點包括:

商業登記號碼將會被採用為本處向公司和實體發出的「註冊證明書」或「更改名稱證明書」上的編號

在交付本處的指明表格和文件中,將須要填報商業登記號碼,而非現有的公司註冊編號;及

商業登記號碼將會作為本處各項服務中,用以搜尋及識別一間公司或實體的關鍵編號

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 3 / 2023 號
 
2022年9月26日
於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實施後使用經修訂的電子表格


2022年10月24日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實施後,26款經修訂的指明表格的電子表格將投入使用。相關電子表格的現行版本,將於同日起,不再接受為新提交及再次提交的文件。詳情可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4/2022號
 
2022年9月16日
(1) 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實施後更正公司登記冊內資料的方式的修改
(2) 暫停提供以電子方式提交經修訂文件的服務


《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的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下稱「實施日期」)開始實施。由實施日期起,公司註冊處處長不得提供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公司秘書及某些其他人士的身分證或護照的完整號碼(下稱「受保護資料」)讓公眾查閱。

因此,現時更正公司登記冊資料的方式必須作出修改,以確保在更正公司登記冊內的資料時,載於經修訂文件的受保護資料不會提供予公眾查閱。由2022年10月24日起,就已在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內所載排印或文書方面的錯誤,公司可使用一份新的行政表格「表格AD — 更正已登記文件內在排印或文書方面的錯誤」,提出申請更正該錯誤。詳情請參閱今日發出的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6 / 2022號

透過「註冊易」的「網上提交 > 更正已登記的文件」,以電子方式提交經修訂文件的服務,將會由2022年10月24日起暫停。表格AD暫時只可以紙本形式提交。
 
2022年6月24日
電子提交服務擴展至在多個不同條例及其他服務下交付的文件

2022年6月27日起,公司註冊處電子提交服務的涵蓋範圍將擴展至在多個不同條例及其他服務下交付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受託人條例》(第29章)、《有限責任合夥條例》(第37章)、《註冊受託人法團條例》(第306章)、《證券及期貨(開放式基金型公司)規則》(第571AQ章)及《有限合夥基金條例》(第637章)下的文件,以及申請退款表格。

除了透過「註冊易」網站(www.eregistry.gov.hk)提供電子提交文件服務外,本處亦會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提供新的電子範本及電子提交服務。

有關詳情以及可透過「註冊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交付的新涵蓋的文件,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2/2022號
 
2022年6月24日
修訂26款指明表格以實施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以及不再支援某些電子表格的TPSI/CR交表易服務

公司註冊處於2021年8月16日發出的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1/2021號公布,《公司條例》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會分三階段實施,而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生效。

為落實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本處已修訂26款與申報受保護資料有關的指明表格,由2022年10月24日起開始使用,該等經修訂的指明表格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第3130號及第3168號政府公告),詳情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1/2022號

由2022年10月24日起,該26款經修訂的指明表格的電子表格於「註冊易」的「網上提交」服務項目內供用戶使用。然而,就「使用軟體提交資料聯繫系統」(下稱「TPSI」)支援的10款載有受保護資料的表格(即表格NAR1、ND2A、ND2B、ND4、ND5、ND7、ND8、NNC1、NNC1G及NN3),以及「CR交表易」流動應用程式支援的9款載有受保護資料的表格(即表格NAR1、ND2A、ND2B、ND4、ND5、ND7、ND8、NNC1及NNC1G),本處由2022年10月24日起將不再支援其經TPSI 或CR交表易的提交服務

公司註冊處現正進行系統翻新工程,翻新後的系統將於2023年12月推出,屆時本處會為相關的指明表格提供新的TPSI服務,以及更利便電子文件提交的流動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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